纳税入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2、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3、结婚证
4、已婚、再婚申请人的结婚证,再婚、离异申请人的本次及前一(数)次离婚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判决(调解)书
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已孕已育或收养子女申请人的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户业务《计划生育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就业的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合法就业证明及受理日前连续三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按家庭户优先原则提供入户地选择材料。
9、近3年的纳税证明材料。
以上原创文章来自深圳入户直通车,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