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户口投靠随迁政策受理条件及材料要求(子女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

随着深圳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人想把户口从外地调过来。深户户口有个好处就是“一人是深户,全家可随迁”,子女、伴侣、父母都可以随迁。当然了,随迁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很多小伙伴不明白子女投靠、夫妻投靠和父母投靠的申请条件,今天小编整理了一篇关于2021深圳户口投靠随迁政策受理条件及材料要求的文章,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未成年子女投靠政策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微信图片_202009161818043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者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成年子女)材料:

需提供《学生证》等在校证明(注明学校地址、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加盖学校或者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

6.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本省生源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孩子个人写的未婚未育声明

7.抚养权材料(三选一):

①该子女抚养权归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或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②有抚养权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③父母双方到受理窗口现场签署的同意迁户声明。

8.非婚生子女材料:

①《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参考第6点。

②《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但确实无法联络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由申请人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儿子(女儿)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带来的纠纷涉及入户问题的,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随生父迁户的,还须提交亲子鉴定证明书。

9.收养子女材料

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10.国(境)外出生的

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中文翻译件


夫妻投靠政策

一、夫妻投靠条件

1.夫妻一方入户深圳两年;

2.夫妻合法注册的婚姻分开两年(夫妇分离意味着一方是深圳的户口而另一方不是深圳的户口);

3.跟随入户的人员没有违反深圳计划生育规定;

4.跟随的一方在合法的年纪范围内,并不是现任干部或雇员的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人士的卡);

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①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②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f4050b8d-4e7a-4a87-becb-b8367df49560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申请人结婚证;(在国外领取婚姻登记法律文书的,需提供签发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证明材料);

4.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5.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投靠政策

一、父母投靠条件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5.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微信图片_202009291545485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其一即可)

(1)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2)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或能反映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须加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公章);

(4)公证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

4.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1)未婚的,免提供;

(2)申请人离异,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3)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

(4)申请人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提供配偶在国(境)外的身份居留证件,亲子关系证明中未体现该配偶身份信息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2021深圳户口投靠随迁政策受理条件及材料要求(子女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相关百科

    没有找到您想要的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