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户主本人一起办理吗 户口迁入需要所有人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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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入户直通车 时间 : 2022-01-06 16: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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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想要进入好的公办学校,必须具备“三一致”,即户口簿、房产证和吃住证明一致。这里的户口簿就是在说孩子户口。

那么户口迁移相关注意事项,大家都了解吗?

这里小编给大家梳理了一份户口迁移攻略!赶紧为孩子收藏起来吧!

迁户口需要户主本人一起办理吗 户口迁入需要所有人同意吗

办理户籍关系迁出,是否必须本人前往办理?

01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第九十三条,户口迁移一般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符合网上办理条件的,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


此外,如果是省外户口迁移,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居民身份证、准迁证以及迁移人委托书。

迁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02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

(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三)投靠配偶;

(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


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投靠,迁移时需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和社区民警意见。


2、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申请户口迁入,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入申请;

(二)社区民警意见;

(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亲属投靠的,将户口迁至投靠人处,无亲属投靠的,迁至社区集体户。

外地人如何在扬州买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03

根据现行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在扬州市区购买商品住房,且持有不动产权证书,即可凭书面申请、集体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等,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拟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县级公安机关接到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如审批同意,迁入地派出所自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到申请人。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即可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这里再次提醒一下,马上就要五一假期了,户口迁移至少需要在5月1日之前办理!并且迁移的时候,父母一方至少有一个跟着一起迁移过去,只有孩子一个是无效的!

最后祝愿孩子都可以去到理想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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