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随迁入户条件
深圳夫妻随迁入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 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4. 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包括:
- 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
- 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5.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如果不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网上申请、审核审批以及现场核验等步骤。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受到相应处罚。
深圳配偶入户最新政策
深圳配偶入户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婚及户口登记时间要求:夫妻投靠入户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不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3. 随迁子女条件: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特定的成年子女,如在校就读的18至20周岁的成年子女或一级、二级病残的成年子女也可一并申请。
4. 申请材料: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在国外结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5. 办理流程:可以通过网上申办,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6. 新政策变化:新政策提高了夫妻随迁入户的要求,结婚满5年及被投靠人入户满五年的条件,相较于原政策的2年要求有所提高。
7. 积分入户:深圳市实行积分入户政策,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8. 积分入户指标: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情况、见义勇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
9. 政策性迁户:政策性迁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等,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
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具体申请时应以最新的官方公告或指南为准。办理前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详细信息。
老公是深户妻子如何入户
如果您的丈夫已经是深圳市的户籍人口,而您作为配偶想要通过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入深圳市户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申请条件:
1. 被投靠人(即您的丈夫)登记为深圳市常住户口的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需满2年。如果是复婚的情况,复婚登记的时间将作为计算依据。
2. 申请人(即您)不能是党政机关(部、委、办、局)的在编人员。
3.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并且您有法定抚养责任或者得到有抚养权一方的同意,子女可以一并申请。
4. 特定的成年子女也可以一并申请,包括:
- 满18周岁但不满20周岁,在高中(包括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就读的成年子女,且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
- 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2. 结婚证。若在国外登记结婚,需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相关政府联络部门的认证。
3. 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提供)。
4. 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5.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抚养权证明、非婚生子女情况声明、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等。
申请程序:
1. 网上申办: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进行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 审批通过后,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3.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审核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深圳市的户籍政策可能会有变动,上述信息基于当前可用的网上,具体操作时请以最新的官方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