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直通车

怎么办理深圳入户人员信息卡(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怎么办理深圳入户人员信息卡的一些知识点,和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怎么办理深圳入户人员信息卡

深圳积分入户拿到调令后该怎么办了?

怎么办理深圳入户人员信息卡(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图1

深圳积分入户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入户材料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入户告知书》。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深圳积分入户拿到调令后续落户事项

1、到国土局带个人身份证打印本人有无房产证明《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原《房产信息查询单》有效期1个月,已婚的夫妻双方都要打印(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挂靠亲友房产是按揭的,亲友要打印房产证明。

2、深圳公安户政网上预约或电话114预约,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在落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

3、办理户口时所有资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申请人和随迁子女的)、结婚证及本人婚育证明材料(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房产证原件等(学历证书除外);

4、《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原件及复印件;

6、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6、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需提供亲友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7、户口是落本人房产的,须带上身份证和打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到房产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房屋立户手续;

8、落集体户的,需带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复印件。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一、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怎么办理

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可自2019年4月15日开始自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在“积分入户”界面打印“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也可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受理回执”到原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进行打印。二、请申请人自“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签发之日起90天内,按照公安机关的指引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书面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入户审核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但公安机关尚未发放准迁证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已经发放准迁证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认定材料予以注销;已入户的,退回原籍;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如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该单位5年内不得办理引进人才业务,并将其行为录入引进人才征信管理系统,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审批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人力资源市场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市人社局领导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转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后续手续。在办理相应的一个信息卡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信息卡的办理。

1,积分入户,广州积分入户面向的群体更为广阔,只要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广州市办理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2.学历入户,我国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对于不同学历层次的要求也不同。

3.技能入户,技能入户是广州市目前引进人才入户的其中一种方式,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可申请。技术技能类人才需要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的相关职业,并且需要在获得证书并且考核认定之后,在广州市工作并且参保半年以上。

4.职称入户,职称是个人技术能力水平的反映,在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的政策中提到,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通过考试考核或评定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能力,并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授权的部门核发证书的国家职业资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可以入户广州。

法律依据:

《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迁入户人员使用入户指标。入户指标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安排给各入户审核部门使用。《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下称《入户卡》)是迁入户的主要凭证,符合安置入户条件的人员,入户审核部门需使用入户指标签发《入户卡》。《入户卡》的全部信息在各相关部门间逐步以电子化方式优化信息传递,提高入户审核信息流转效率。

第四条办理家庭团聚、学生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不含华侨回国定居)等5个类别入户,直接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办理程序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办理华侨回国定居入户,经市侨务部门根据华侨回国定居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安置入户,经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入户审核部门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安置入户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深圳入户流程个人办理

法律分析:网上申报

第一步:进入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rcyj/),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这里要登录自己的社会统一平台账号,没有账号的需要想去注册,然后在进行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选择“在职人才引进”,这里需要注意自己是否有填写个人的社保电脑号,如果没有就需要进行填写,然后验证身份。

第三步: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申办条件、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或招工)并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测评。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引进市外人才,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并与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深圳户口网上申请流程

深圳户口本首页可以在网上申请。但是前提条件有二:首先是你是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其次就是你得是户口本的户主,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网上申请操作:

1、搜索平台进入深圳公安官网;

2、点击户籍证件办理;

3、选择本市户籍居民户口簿补领、换领;

4、阅读预约需要,查看自己是否携带了相关的材料;

5、填写基本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户口本即户口簿(全称:居民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居民户口簿,是全面反映户籍地居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和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

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

5.性别--填写"男"或"女"。

6.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7.民族--用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定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

8.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1992年6月27日8时20分"。本人只记得农历日期的,须换算成公历后填写。

弃婴,如果出生日期不详,应由本人或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日期。

9.监护人--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以及16周岁以下的公民补建常住人口登记表时,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填写或补填父亲、母亲等监护人的姓名。

弃婴,应填写收养人姓名或收养机构名称。

10、监护关系--按监护人与新生婴儿及16周岁以下公民的血亲关系或收养关系写明具体称谓,如"父亲"、"母亲"等。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此栏不填。

11、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实际地点,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镇至乡、镇,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河南省邓州市"。

弃婴,如果出生地不详应以发现地或收养人、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出生地。

12、公民出生证签发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公安机关签发公民出生征的具体日期(从颁发公民出生证之日起填写)。

13.住址--填写本户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如"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二区206楼2单元308号"。集体户口须填住所的详细地址名称,不能写单位名称。如北京汽车制造厂某职工住该单位集体宿舍,其住址应为"北京市朝阳区延田西里7号楼2门301号",不能写成"北京汽车制造厂宿舍7号楼2门301号"。对省会市或自治区首府所辖范围的住址登记,可不在住址前冠以省、自治区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14.本市(县)其他住址--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本市、县其他住所的详细地址。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作用

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也是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管理常住人口和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其登记内容与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主要登记内容一致,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管理处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zrhztc.com/n/5040.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798308222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