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直通车

2024年12月深圳随迁入户,深圳夫妻随迁入户需要等多久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2024年12月深圳随迁入户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2024年12月深圳随迁入户以及深圳夫妻随迁入户需要等多久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24年12月深圳随迁入户

2024年深圳寒假放假时间是1月21日。详情解释如下:

2024年12月深圳随迁入户,深圳夫妻随迁入户需要等多久-图1

1、小学、初中,从2024年1月21日开始放寒假,2024年2月20日春季学期开学。普通高中,从2024年1月28日开始放寒假,2024年2月19日春季学期开学。义务教育学校寒假从2024年1月21日开始放,2024年2月20日春季学期开学。

2、放假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对节假日的安排而定。法定节假日放假是根据国务院2013年12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与劳动法的标准放假是一致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3、在放假期间,人们可以享受假期,与家人团聚,放松身心,或者进行旅游活动。放假时间不仅可以让人们得到休息和恢复,还可以促进旅游和消费,为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国务院办公厅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节假日进行调休和安排,以确保公民的休息和工作的平衡。

学生过好寒暑假的做法

1、学生们可以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在寒暑假期间,学生们可以有更多的自由时间,可以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例如,学生们可以复习上学期的知识,巩固所学内容,为下学期的学习打下基础。

2、学生们可以利用寒暑假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可以让学生们更深入地了解社会和自己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例如,学生们可以参加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文化宣传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3、学生们还可以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阅读和写作。阅读可以让学生们扩展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写作可以让学生们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考能力。学生们可以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书籍进行阅读,并记录自己的阅读心得和感悟。

4、学生们可以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旅游观光。旅游可以让学生们了解不同的文化和风土人情,扩展自己的视野和见识。学生们可以到一些景点旅游观光,领略不同的文化和风景;还可以参加一些文化交流活动,了解不同地区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深圳夫妻随迁入户需要等多久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时间其实因人而异,原户籍在广东省外的也要多花时间,官方的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为50个工作日。

拓展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进入“深圳公安”官微申请,实名注册身份认证后,点击“民生警务”,在"户籍迁入”业务中选择“夫妻投靠户籍迁入”,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及上传材料图片信息。

(二)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

2、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直询;

3、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通畅。

(三)现场核验

材料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进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ロ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四)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ロ迁出,并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携申请人身份证件、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二代证标住照片一张等材料(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簿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预约前往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深户随迁入户流程

在深圳随迁入户的操作流程是,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派出所签发准迁证之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同时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会开具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深圳常住地的派出所随迁入户。

一、深圳户口随迁入户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二、深圳户口随迁政策有哪些?

一)父母投靠落户

父母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知成员

4、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道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5、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

配偶系外国籍公民专,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属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夫妻投靠落户

1、夫妻有一方已经在深圳入户两年;

2、夫妻合法注册的婚姻分开两年(夫妇分离意味着一方是深圳的户口而另一方不是深圳的户口);

3、跟随入户的人员没有违反深圳计划生育规定;

4、跟随的一方在合法的年纪范围内,并不是现任干部或雇员的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人士的卡)。

三)子女随迁

1、子女的年纪在18岁以内;

2、随迁子女应该在相同的户口簿和入户性质深圳入户父亲需要保持一致;

3、高级技术人员可以为申报异地儿童提供跟随。

超过18岁的成年子女也能一同随迁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深圳规定的随迁入户政策有父母随迁,配偶随迁和子女随迁,不同的随迁政策要求也不一样,比如配偶随迁落户,要求双方登记结婚的时间满两年,没有违反深圳市政府部门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等。

深圳子女随迁入户条件2021新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做好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工作,规范人才引进服务和管理,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符合《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但不符合核准类引进条件,具有一定学历、技术技能水平和实际贡献,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引进入户,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定义及分类】本细则所称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是指我市引进人才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申请人个人条件赋予相应分值,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在市发展改革部门年度安排的额度范围内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审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户手续。

第四条【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原则】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坚持科学公平、分类施策、总量控制、竞争择优的原则。

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区分“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两类。针对人才不同特点,分别设定积分标准。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分别确定各类人才引进年度计划安排。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市公安、卫生健康、教育、科技创新、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的指标及分值

第六条【积分指标】积分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三项。基础指标主要体现申请人的个人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分指标主要体现申请人的贡献度,减分指标与诚信守法挂钩。

第七条【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能力水平、年龄、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等三项子指标,按每项子指标累计积分。

(一)能力水平

能力水平共分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技能等三个积分要素,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其中一个要素进行积分,三个要素不得重复或累积计分。选择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要素进行积分的,统一纳入“学历专技型人才”进行排队;选择技能要素进行积分的,纳入“技能型人才”进行排队。

1.学历积分

(1)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按下列标准积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积125分;

②仅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之一的,积120分;

③同时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的,积115分;

④仅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之一的,积105分;

⑤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的,积100分;

⑥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的,积90分;

⑦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75分;

⑧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⑨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积60分。

(2)申请人按全日制学历申报积分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②毕业于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 Education)或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UniversityRanking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150名的境外高校(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如当年度未发布,则使用上一年度排名)的;

③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深圳市属高校的。

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指通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相应层次的全日制学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取得被国家认可学历的,按国内非全日制相应学历层次积分。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视为大专学历层次)的,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分。

2.专业技术职称积分

(1)具有正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35分;

(2)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25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积100分;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非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80分。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原执业资格;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标注高级,未注明正高级、副高级或相应等级的,按照副高级职称积分。

3.技能积分

申请人获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从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的,可获得积分。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12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100分:①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70分: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已纳入《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年龄

申请人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的,不予引进;大于或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积0分;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减少1岁增加0.5分。

申请人以本期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截止申报时为准计算积分,年龄最高积分上限为10分。

(三)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社保积分由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系统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少儿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予计算。

第八条【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荣誉表彰、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等子指标,申请人同时满足多项子指标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一)个人纳税

最近3年(指人才引进业务当前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往前推算3年,不含申报当年)累计个人所得税完税金额,以1万元起算,满1万元积0.5分,在此基础每增加纳税1万元积0.5分,以此累计。税款计算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个人纳税指申请人按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申报个人纳税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二)发明专利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不积分。

(三)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

申请人获得如下奖项的,按照获奖级别分别积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50分,二等奖积40分,三等奖积30分。

2.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40分,二等奖积30分,三等奖积20分。

3.在广东省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行业(专业)赛、深圳市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30分,二等奖积20分,三等奖积10分。

4.在深圳市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20分,二等奖积10分,三等奖积5分。

上述获奖时间须在最近五年内(从申报当年度的上一年起算,不含申报当年度),相关证书或获奖文件经验证有效后方予积分;具有多个奖项的取最高分值予以积分,不累积。

第九条【减分指标及分值】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总分减200分。个人信用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到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的(由市公安局审核认定),总积分减300分。

第十条【计分规则】对于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根据各单项子指标累计积分。申请人有减分指标所列情形的,按要求扣减积分分值。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十一条【指标安排】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指标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类确定“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引进额度;并对“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分类排分,两类人才均由其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及减分指标分值累计总分,两类申请人分别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引进额度等额分类确定拟引进人员,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第十二条【办理流程】积分类人才引进引进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在规定时段内,申请人以个人申办或单位申办方式通过我市人才引进系统向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指标数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按照社保分数进行排序,社保分数较高者优先),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审批。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对受理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核的,经审批后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公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网站公布本年度全市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未进入本年度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可在下一期积分类人才引进申报时段内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时需符合积分引进条件。

公示期内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业务权属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五)入户。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主张不成立的,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批文件出具入户指标。申请人凭入户指标信息在有效期内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六)其他事项。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商调等工作,按《深圳市审核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动态调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修订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施行日期】本细则自2021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政策来源:

关于2024年12月深圳随迁入户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管理处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zrhztc.com/n/494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798308222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